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强推“脱钩”不是正确选项******
最近一段时间,国际社会反对美国“脱钩断链”的声浪愈发高涨。多位国际专家学者在媒体撰文,呼吁美盟友对华政策与美拉开距离,回归正确路径。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事务的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坦言,“与中国脱钩不是欧盟企业的选项”。这些客观理性的声音再次表明,开放合作仍是历史潮流,互利共赢依然是人心所向,美鼓动对华“脱钩”违逆经济全球化大势,注定失败。
近年来,尽管美国极力挑动“脱钩”,扰乱世界经贸秩序,但国际经贸合作却不断增强。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贸易额达到28.5万亿美元,比2020年增长25%,比新冠疫情暴发前的2019年高出13%;2022年全球贸易额预计将达到约32万亿美元的创纪录水平。
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作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2022年前11个月,中国进出口总值38.3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6%。中国继续保持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事实证明,世界经济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企图通过“脱钩”孤立和打击中国的图谋既吃不开,也行不通。
经济全球化发展至今,世界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美国强推“脱钩断链”,只会让更多国家利益受损,影响全球经济复苏。日媒指出,把中国排除在供应链之外将加剧全球通货膨胀。德国智库伊弗经济研究所估计,如果欧盟企业在美国压力下与中国“脱钩”,德中之间贸易额将急剧下降。在最糟糕状况下,德国GDP将降低0.81%,相当于英国脱欧时德国GDP降幅的6倍,这“对德国无异于经济自杀”。
美国不遗余力围堵中国,在坑害世界的同时,必将严重伤及自身。美国商会发布的报告显示,与中国“脱钩”严重威胁美国在贸易、投资、服务和工业等领域的利益:如果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将令美国经济在2025年前每年损失1900亿美元;美国投资者可能因“脱钩”每年损失250亿美元资本收益,美国GDP将因此损失最多高达5000亿美元。可见,美国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不仅不能实现“美国优先”,反而使本国企业和经济遭殃。
美一些人哗众取宠式的“脱钩”论调,改变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也阻挡不了各方同中国加强互利共赢合作的大势。过去10年,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总体上保持在30%左右,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大引擎。党的二十大和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从长远看,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是光明的,继续加强与各国经贸合作的态度是明确的,中国新发展将为世界提供更多新机遇。与中国“脱钩”,也就意味着与机会脱钩,与未来脱钩。
世界绝不会退回到相互封闭、彼此分割的状态,各国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才是正道。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农·史密斯所言:“所有努力扩大贸易的国家都是,而且将一直是赢家。”(郭 言 来源:经济日报)